骗取出口退税:上海税警联手侦破“借货出口”骗税大案

面对询问,X公司实际经营者张某大呼冤枉,称自己“原为义乌小商品市场小规模纳税人”,没想到正是这几个字,触动了检查人员敏感的神经……

出口业务的供货企业多已注销,已办理的出口退税和尚未办理的退税金额畸高……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稽查局在开展出口企业退(免)税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存在诸多可疑之处。检查人员抽丝剥茧,最终找到关键证据,查明X公司伪造出口业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违法事实。

突击初查,发现重重疑点

X公司是一家贸易型出口企业,成立于2010年8月,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实际经营者张某,主营日用百货的进出口业务。征管数据显示,X公司2010年主要从事内销业务,销售收入不足1万元,2011年~201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攀升至8000余万元,其中外销收入占比97.3%,而实际缴纳税款只有9000余元,一直处于亏损经营的状态。X公司已办理的出口退税和尚未办理退税金额畸高。

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稽查局成立税务专案组,开展调查。专案组通过收集内外部资料,掌握了该公司的供销关系、报关地点和成本费用等基本信息,并对该公司进销项数据、报关情况等信息开展了案头分析。

随后,专案组对X公司实施了突击检查。检查遭到公司实际经营者张某的抵触。在宣传税收知识,并告知其违反税收法律的严重后果后,检查人员终于进入其公司内部。但是,张某仍然不肯配合,拒不回答与出口业务有关的问题。

在一组检查人员询问张某的同时,另一组检查人员立即着手采集重要信息,保护重要涉税证据材料。

检查人员从获取的涉税资料入手,对X公司2011年~2012年上半年的经营数据开展全面分析,发现多个涉税疑点。一是业务超常增长,X公司于2010年8月注册成立,2011年1月~2012年5月期间出口收入高达7000余万元,已办理出口退税800余万元。二是报关异常,异地报关比率高,异地报关行数量众多。三是供货企业多为异常户,其中一半以上的供货企业已经注销。四是成本费用支出记录不完整。五是合同不规范,购销合同的基本要素明显缺失。

延伸分析,渐显案件端倪

为进一步查明涉税疑点,检查人员利用选案模型,对X公司的19户供货企业的进销项数据展开分析,发现X公司与11户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且其中6户企业涉嫌向X公司等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税务专案组取得了X公司及其在沪关联企业的出口业务数据,结合出口退税单证分析,发现供货企业异常户较多,出口企业存在异地报关、出口货物品种多和出口国别多等特点。综合分析判断,X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在骗取出口退税嫌疑。

鉴于案情复杂、涉案关联企业较多,金山区税务局稽查局立即会同金山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了税警联合专案组。联合专案组随后对X公司境内销售的6户企业开展外调取证,其中有1户企业主动承认通过X公司关联企业办税人员胡某取得X公司发票的事实。检查人员立即询问胡某,胡某也承认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至此,检查人员掌握了X公司及其他外贸企业进货发票的渠道等证据。2012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了以张某为首的8名出口骗税犯罪嫌疑人。面对检查人员的再次询问,张某时而三缄其口,时而大呼冤枉,称自己原为义乌小商品市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小商品经营业务,为了获取出口退税成立了X公司。“义乌小商品市场”这几个字眼,触动了检查人员敏感的神经,他们意识到,X公司可能是以“借货出口”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宁波调查,骗税真相大白

为证实自己的推测,联合专案组奔赴X公司主要报关地——宁波,查找真实的货主。通过对当地的1户外贸企业进行外调,证实该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联络员正是X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张某。

通过整理上万条出口报关信息,检查人员成功获得了42条可追查的货源信息。梳理关系网络后,Z货运公司浮出水面。通过采集Z货运公司的数据信息,检查人员收集到39份有效货运提单。这39份提单所指向的货物并非X公司申报出口货物,而是出口境外不需要退税的普通小商品。至此,X公司移花接木、伪造出口业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事实真相大白。

经联合专案组查实,张某等涉嫌通过其实际控制的X公司等2户企业,并借用其他4户外贸平台企业的方式,以“借货出口”形式骗取出口退税,涉案金额3000余万美元,已办理出口退税约2000万元。税务机关向X公司追缴已退税款800余万元。其他涉案出口企业,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已退税款1000余万元。涉案张某等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施敏娇 杨嘉伟。明税律师整理、转载,如有疑问请联系newsletters@minterpku.com或者致电0105900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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