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事项实行先办后审,天津税务新举措

从4月1日起,天津市各区县地税局实行纳税人涉税事项“先办后审”工作制度。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窗口税务人员先行办理,事后再对申报资料和实际调查结果进行对比核查,并最终确定审核审批意见。此举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据介绍,地税部门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由“先审后办”改为“先办后审”的服务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受理—审理—办理—出件”的一贯做法。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解释说,实行“先办后审”后,涉税事项审批过程并没有减少,只是把为纳税人“出件”的环节前置到首位,审理的环节后移。以前纳税人要办理一项涉税事宜,必须经过税收管理员、副所长、所长、局长层层审批的过程,办结过程最快也要一周时间。实行“先办后审”制度后,将许多涉税事项都放到了办税服务厅,让征纳双方通过窗口直接交流,对于通过书面形式审查能够核准的申请事项,税务人员当场出具正式文书予以核准,纳税人领件时间只需几分钟。随后,税务人员再进行“后审”,在后审调查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纳税人违法违规的,及时启动纠偏机制,对于不应核准的申请事项送达正式文书停止执行,并对纳税人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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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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