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下的税务律师

税总出台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将在制度上明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制度,有利于促进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那么《办法》的出台对于税务律师有什么影响呢?明税在此作简要解读。

1、律所能做什么?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办法规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在所有的涉税专业服务中,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和纳税情况审查四项业务,必须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而其他业务则向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放。也就是说,对于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而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列举的所有办税事项,共6大类192项涉税业务都可以从事。

2、律所是否需要另行行政登记?

根据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将“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调整为“具有行政登记性质的事项”的决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视同行政登记,不需要单独向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

另外,律师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3、实名制管理怎么运行?

实名制下,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资格证书编号、业务委托协议等实名信息。这些信息会进入税务机关建立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信息库。

纳入监管的律所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动态更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会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得以公告。

4、律所业务报送有要求?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律师事务所从事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应当在完成业务的次月向税务机关单独报送相关业务信息。

5、律所违法违规了怎么办?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若违反如下税收法律法规,税务机关视情节轻重,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或不予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此外,还可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局及律师协会予以相应处理。

(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处罚的;

(二)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

(三)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四)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名义敲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六)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的;

(七)其他的行为。

6、律所需要入会吗?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可自愿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税务代理人分会,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接受税务师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享有税务师行业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明税观察

总体而言,税总第13号公告名正言顺将律师事务所放在了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定专业机构中,为律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专业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律师在税务服务中的作用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律师在税务市场中也有着越来越客观的比例,这是大势所趋。

中国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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