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税律师就跨境避税问题接受采访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打击跨境逃避税,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使打击跨境逃避税问题再次引起关注,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被很自然地和打击中国人海外转移资产联系到一起。

目前,国际上跨境逃避税的整体状况如何?中国为打击跨境逃避税都做了哪些努力?打击效果如何?《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如何理解《管理办法》对打击跨境逃避税的作用?业内有何建议?专家对此对此,《财会信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人士。

各国积极打击跨境逃避税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发展迅速,企业和个人在国际间的流动性增强,部分企业、个人利用各国间税务漏洞或税法差异进行“税收筹划”,将大部分收入、利润转移到低税地、避税地,从而大幅降低其总体税负,甚至偷逃税款。跨境逃避税不仅损害了各国税收主权,侵蚀了各国税基,也有损于税收公平和良好的商业环境。避税还使多国政府收入遭受损失。据不完全统计,根据税收正义网络2012年发表的报告,估计全球在“避税天堂”逃税的资金总额在21万亿~32万亿美元。如果按照此基数推算,各国政府会因为“跨国避税”而每年损失1 900亿~2 550亿美元的财政收入。

为了打击跨境逃避税,各国积极采取打击行动。2014年,欧盟启动了对美国大型跨国企业的赋税调查,发现不单苹果有漏税嫌疑,其他科技公司诸如微软和惠普等,也在爱尔兰常设公司,利用该国的优惠政策和美国的法律漏洞避税。历经两年多的调查后,2016年8月30日,欧盟公布了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爱尔兰给予苹果的税收优惠违反了欧盟“禁止国家补助”的条款,”苹果获得的税收优惠在欧盟境内属于非法,欧盟成员国不能仅向特定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欧盟委员会裁定,苹果须向爱尔兰补缴最多13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968亿元)的税款。

近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宣布追缴谷歌5年欠税,仅2015年,谷歌就需向印尼政府补缴超过4亿美元税款,目前调查人员已前往谷歌在当地的办事处进行调查,如果发现谷歌还有逃税现象,那么其还将在现有基础上面临欠款金额4倍的罚款。

早在2008年,我国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就前瞻性地建立起了比较全面的反避税法律框架;2014年9月,我国在二十国集团(G20)层面承诺将实施由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201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提出支付关联劳务费用的受益性原则,为税务机关开展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反避税调查提供了依据;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第十八条规定,要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完善全国联动联查机制,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2017年建立健全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分行业、分国别、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企业利润水平变动情况,防范国际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数据显示, 2005年中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为4.6亿元,而到2015年,反避税对税收贡献高达580亿元,累计增幅逾100倍;截至2015年底,税务机关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专项调查已立案139件,结案80件,补税金额达30多亿元。

国家间也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逃避税。此前,100多个国家为加快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互换,打击海外账户逃避税行为,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AEOI)标准,这些国家和地区既包括了中国在内的全球主要经济体,也包括一些常见的低税地区,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地区。作为首批实施AEOI标准的国家和地区,它们从2017年起即开始进行金融账户信息的交换。

600万以上账户将被重点关注

《管理办法》主要是对中国非税收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进行尽职调查,这只是打击跨境逃避税的一个基本环节,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完成和其他国家的信息交换,通过全球合作打击海外账户逃避税的行为。企业和个人都是跨境逃避税的主体。现阶段,各国对于企业跨境逃避税的打击和关注较多,对于个人跨境逃避税则较少注意。中国富人海外转移资产问题严重,业内专家分析,高净值账户是跨境逃避税的高风险人群,将成为关注重点。

高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账户持有人在同一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机构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账户余额或者资产的价值之和超过600万元的账户。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第八条就规定,要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要求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行业风险分析和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第十一条要求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还要求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不断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为此,《管理办法》规定,在确定是否为高净值账户时,客户经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在其供职的金融机构内几个账户直接或者间接地由同一个人拥有或者控制的,应当对这些账户进行加总;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依次完成以下尽职调查程序:一是开展电子记录检索和纸质记录检索(应当检索的纸质记录包括过去5年中获取的、与账户有关的全部纸质资料),识别账户是否存在非居民标识。二是询问客户经理是否存在其负责的客户为非居民个人的情况;还规定对于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之后任一公历年度末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时,金融机构应当在次年12月31日前,按照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程序完成对账户的尽职调查。

打击跨境逃避税需多部门合作

2015年,美国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海外买家用于在美国买房的每1美元中,就有24美分是出自中国人。2014年至2015年3月,来自中国区的买家(包括香港和台湾人)用于在美国买房的花费达到220亿美元,比2013年同期同比增长72%,并且超过任何其他国家。值得一提的是,国人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在大量置买房产。很多国家甚至专门制定法律来限制国人疯狂的购房行为。海外购房的这些人群,大部分属于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他们不会主动提供个人详细的资产信息,他们的资产又多存于海外,很容易跨境避税甚至逃税。只有加强国际合作,多方搜集信息,建立资产信息的大数据,才能有效打击跨境逃避税。

业界专家告诉《财会信报》记者,这些高收入高净值人员都是改革开放的最大获益者,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的收入并不都是合法收益,也没有很好地缴税,多是通过专业机构把资产转移到海外,是跨境逃避税的高风险人群,也是国家应该打击的重点对象。国税总局发布了《管理办法》来收集非居民账户涉税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来完成,如果要全面开展打击跨境逃避税的行动,除了要开展国际合作外,还必须国内各个部门的联合行动。

业界人士表示,国税总局只是一个执行部门,本身并未掌握足够的信息,通过之前的“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九证合一”,还有《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资产信息的收集框架已基本完成。在大数据的基础上,企业和个人在世界各地的资产信息都可以查到,但资产信息的获取需要有一定的权限。税务总局需要和各部门合作获得资产信息,通过和房地产部门的合作,获取房产信息;通过和证券部门的合作,获取证券信息;通过和银行合作,获得存款信息。

对于打击跨境逃避税,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礼斌对《财会信报》记者采访表示,一方面,要加强国地税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要增强反避税合作的责任划分,防止责任不明晰带来的行政效率的降低;同时还要创新反避税合作的工作方法,联合开展重点行业联查和集团跨区域联查,集中优势资源查处重大逃避税案件。另一方面,信息时代的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信息数据应用分析能力,依托“互联网+”提升大数据在反避税的应用空间,构建与开放型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反避税信息管理系统,将反避税合作业务与金税三期优化版、电子税务局等建设有机对接。此外,跨国反避税工作离不开一批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准和经济敏感度的专业人员,因此需要大力培养相关人员,以顺利进行国内和国际跨境逃避税打击的相关工作。

甲骨文公司中华区技术总经理高礼强表示,国家间和政府部门间交换的信息以结构性信息为主,建立居民涉税信息的大数据库在技术上并没有问题,更为主要的是政策层面的问题,国家间应积极建立协议机制来交换信息。

本文作者:财会信报  李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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