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企业利用税收优惠逃税,却被大数据分分钟精准定位!

当逃税之举被科技手段掩盖,当企业行虚开发票之实,又或者以各种方式隐匿应税收入,稽查人员不用愁,登录大数据平台即可让其“见光”。重庆市国税局正付诸实践。

最近,重庆市国税局频频传出利用大数据查处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消息。最典型的,莫过于A科技公司反被科技手段揭开逃税面具案。

查科技公司逃税遇阻:调查组整合大数据平台,找准突破方向

今年初,重庆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接到线索,反映重庆A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偷逃税行为。第一稽查局迅速成立调查组,对这家公司展开调查。

出乎调查组意料的是,调查之初,稽查人员即被技术问题拦截。

原来,这家科技公司从事云计算软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具有抽象、复杂等特点,生产和经营情况也都隐藏在各种大数据中。可以说,按照传统的税务检查方式,稽查人员很难发现问题。

怎么办?几经讨论,重庆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负责人想到了大数据。“咱们完全可以用税务系统的大数据对决这家科技公司的大数据。”此提议获得一片掌声。

说干就干,调查组通过税务系统大数据平台——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税收数据综合运用平台,以及外部大数据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阅A科技公司的经营和纳税信息,收集有关数据。

这项工作完毕后,调查组掌握了A科技公司的纳税申报、财务、销售和软件研发费用等数据资料。接下来,稽查人员运用大数据逻辑分析、数据指标分析等方法,深入细致地查找该公司的疑点信息。

很快,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有三项指标异常。一是其营业收入呈爆发式增长,2013年还是0元,2014年突然高达2600余万元;二是该公司2014年委托外部单位的研发费用,占其当年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高达63%;三是其投资收益数据异常,2014年取得1600余万元的大额股权转让所得。

分析这项异常数据指标,稽查人员初步判断:A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规避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税款的问题。

顺着大数据找到的查案方向,调查组立即启动外围走访调查程序,最终查证A科技公司利用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规避了股权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

面对调查组的证据和分析结论,A科技公司承认了违法事实,很快依法补缴税款500余万元。

科技公司反被科技揭开“面具”。这场大数据对决,以税务机关的胜利而告终。

稽查对接大数据制度化:建“1+3”大数据平台扫描涉税违法者

上述案例,只是重庆市国税局运用大数据查处疑难税案的一个缩影。

今年初,重庆市国税局为提升稽查打击的精准度,创新地整合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基础,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稽查业务管理平台和数据分析系统为支柱的“1+3”大数据平台,深化数据分析应用,构建税务稽查快速反应体系。

“当前资本市场新业态不断涌现,税收流失风险越来越大,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建设‘1+3’大数据平台,可以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重庆市国税局局长李杰说。

据介绍,“1+3”大数据平台除了可以对“问题企业”定向扫描之外,还有自动“定位”功能,能准确定位涉税违法线索。该平台,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能全面扫描企业的涉税异常风险,抓实企业购销环节的透视监控和分析排查,精准搜寻“变更品名虚开发票”和“购销数量不匹配显示隐匿收入”等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实现案件“自动抓取、自动归集、自动关联、自动匹配”。

全面投入稽查实践:一次次精准定位、追踪涉税违法者

运用大数据扫描、追踪涉税违法者,重庆市国税局一次次进行了成功实践。

前不久,重庆市潼南区国税局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和税收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发现B公司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

是系统误报,还是B公司真的存在偷税行为?潼南区国税局立即通过“1+3”大数据平台提供的信息和数据展开深度分析,最终发现该公司的营改增销售额及货物销售额的实际数与申报数不一致,应税销售额申报数小于实际数,免税销售额申报数大于实际数,存在为少缴税款,故意混淆征免税范围而隐瞒收入的行为。

税务人员随后到B公司实地核查,找到确凿证据。面对证据,B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很快依法补缴缴增值税154.2万元,另外缴纳滞纳金、罚金共计77.1万元。

今年3月,重庆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通过“1+3”大数据平台,发现GN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遂对这些企业展开调查。稽查人员发现,这些企业在工作日都关门闭户,没有任何经营迹象,与其申报的购销业务严重不匹配,遂立即启动税警协作机制,对其开展深入检查。借助警方的经侦手段,稽查人员锁定涉案人员李某的行动轨迹,在李某再次到办税服务厅申领发票时,将其控制。李某很快交代了其违法事实。

稽查人员最终证实,GN公司等4家企业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80份,价税合计金额9928万元,税额1442万元,涉及江苏、福建等省市的28家企业。该案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督办案件。

统计显示,通过“1+3”大数据平台,重庆市万州区国税局查获三户服装企业存在接受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5000万元;合川区国税局查获一家房地产企业少缴税款案件,追缴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长寿区国税局查获一家矿业公司骗税案,追缴退税款1100万元;南川区国税局查获一家集团公司对外虚开发票案,已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三名。

目前,重庆国税局系统已利用“1+3”大数据平台锁定疑点企业857户。其中,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65户,涉及不含税金额近70亿元,涉及税额11.9亿元;有隐瞒销售收入等涉税问题企业537户,已查补税款5116.4万元,调减留抵税额1702.2万元。

我观此案:全方位构建稽查大数据体系

重庆市国税局局长 李杰

“1+3”大数据平台的重要作用是,搭建数据闭环管理链条,实现数据管税的“全流程、全覆盖和一体化”,为税务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和方向指引。从长远来看,应当如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让税收征管更加科学、高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全面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重庆市国税局将探索组建电子数据实验室(技侦室),继续对金税三期、出口退税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内部数据进行整合。

由于大数据的主要功能是互联互通,为了消除信息孤岛,“1+3”大数据平台下一步将导入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和社保局等外部数据,破除数据壁垒,实现更大范围的数据共享。

与此同时,重庆市国税局将引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大数据与稽查工作深度融合,打造职能定位清晰、问题导向明确、比较优势突出、系统功能完善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稽查大数据体系,使稽查工作触角更远、抓取线索更快、问题定位更准。

我观此案:大数据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重庆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向垣树

上述稽查案例表明,“1+3”大数据平台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架起了高精度的瞄准镜,具有精准对焦、直击靶心的实战效果,可以大幅提升稽查效能。

以前,征纳信息不对称是制约税务稽查效能提升的重要原因。一些不法企业通过真假两套账、数据加密和数据删除等手段删改或隐匿交易信息,常常令依赖调取纸质账簿的传统税务稽查陷入“进得去、查不出”的困局。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税稽查部门需要从数据来源、数据整合、数据分析等方面提升税务稽查的水平,让大数据在税务稽查中发声、发力、发威, 令企业真实经营数据和交易信息“浮出水面”。

“1+3”大数据平台的启用,也带来了征管资源配置的变革。目前,重庆市国税局正利用“1+3”大数据平台,完善征、管、查三个环节的联合工作机制,结合收入增幅异常、税负水平较低、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占比较高等风险指标,利用大数据平台流程简化、比对直观和结果明晰等特点,建立数据抓取实时、信息分析同步、问题查找迅速、立案处置果断和管控关口前移的稽查体系。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胡勇 王军 贺艳。明税整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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