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破获制售“克隆发票”大案,查获假发票金额逾3亿元

近日,新疆图木舒克市国税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团伙制售“克隆发票”案,端掉制售假发票窝点一处,抓获制造、出售假发票犯罪嫌疑人14人,查获假发票金额逾3亿元。

税务人员识破“克隆发票”

不久前,新疆图木舒克市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梁某携带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来到图木舒克市国税局稽查局,请税务人员帮助查询发票真伪,这5份发票金额合计280万元,发票开具方是新疆喀什市某商贸公司。

稽查人员利用发票查询系统对发票信息进行查询后发现,这5份发票的开具企业、金额、发票号码等信息均无误——查询结果显示这5份票是真票。但负责查询发票的稽查人员却心念一动,有了疑问:这些发票梁某完全可以自己在新疆国税局纳税服务网站上利用软件进行查询,税务机关对此已多次进行过宣传和辅导,梁某为什么弃简就繁要专门来税务机关鉴别真伪呢?

稽查人员一面与梁某拉家常,了解市场状况和企业的经营情况,一面悄悄将发票信息传递给喀什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请当地税务人员协助查检。税务人员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核实后发现——这5份发票竟然是更改了受票企业信息的“克隆发票”。

“克隆发票”是一种高仿真假发票。犯罪嫌疑人利用“查码软件”在网上“抓取”到某一时间段内、某一地区纳税人已开具发票的代码等信息后,偷梁换柱,对真票的受票企业名称进行修改,制作成假票卖给购票方,这种高仿真“克隆发票”不易识别,危害巨大。

随即,图木舒克市稽查局稽查人员对梁某进行了询问。原来,梁某听图木舒克市其他项目经理人说市场上有便宜的真发票销售,不仅费用低,并且能确保通过税务机关发票系统查询。梁某于是通过网络联系了两个发票销售中间人,前后三次共计购买了750万元工程材料发票。稽查局人员经过对梁某前期在网上购买的其他发票进行辨识,确认梁某取得的总计75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属于造假“克隆发票”。

通过对梁某非法取得“克隆票”的经过进行分析,结合近期图木舒克市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情况,稽查人员讨论后认为,图木舒克市建筑业项目经理取得“克隆发票”应不止梁某一人。

顺藤摸瓜抓获假票贩子

案情紧急,稽查人员迅速将案件向上级进行汇报。图木舒克市国税局高度重视,迅速与图木舒克市公安局联系,双方成立了联合打击制售假发票专案组,并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

根据检查方案,税警双方根据各自职责兵分两路实施调查:一路由稽查局投入全部稽查力量,对图木舒克市建筑行业取得的发票开展“地毯式”检查,并且每天将查处假发票的进展情况,连同购票者具体名单发送至公安机关经侦支队;另外一路则由公安经侦人员与税务稽查人员,共同对销售假发票给梁某的两名中间人实施监控,并依法对其收款银行账号资金往来明细进行调查。

经过监控、线索走访和摸排调查,税警双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在喀什市某宾馆内将正在出售“克隆发票”的李某、张某等4人抓获。

经过讯问,联合专案组获知,这4名犯罪嫌疑人均来自甘肃,相互之间是亲戚关系。其工作程序为:联系好购票人后,按照“老板”电话指示,到指定地点取得发票出售给购票人,并负责督促购票人在收到发票后,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李某、张某等4人并不清楚自己服务的 “老板”是谁,对于假票如何制作,从何而来等也一概不知。

乘胜追击捣毁制假巢穴

根据调查中陆续掌握的情况,图木舒克市国税局稽查局会同公安机关,在喀什市连续召开3次紧急会议,磋商案情。根据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半径,及其向上线传递购方需求信息到取得发票所需时间,以及讯问4人时获得的“老板”日常奢靡消费等点滴信息,专案组判断制售“克隆发票”的窝点应该就在喀什市。

根据案件侦破计划,专案组向“老板”发出了购买“克隆发票”的信息,同时派出侦办人员对假发票的运输专递“物流”进行暗访和跟踪追击,最终于今年1月21日,在喀什市一间出租屋内,找到了违法分子制售“克隆发票”的窝点。办案人员现场查获假发票1808份,其中已经打印好的“克隆发票”117份,票面金额5145万余元,涉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辖区发票40份,票面金额达692万余元。收缴造假电脑12台,稽查人员成功恢复嫌疑人电脑中数据556条,筛选“克隆发票”信息173份,其中涉及第三师辖区发票41份,票面金额743万余元。查获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银行卡39张,伪造公章128枚。

团伙犯罪危害巨大

经过对犯罪嫌疑人实施讯问,对造假窝点查获电脑数据进行恢复,以及综合各方获取的证据,案件的案情逐渐明朗。

经查,这是一起分工明确的团伙制售“克隆发票”违法案件。该团伙呈现组织化特征,共分为三个层级:上线负责采购空白发票,并通过“查码软件”在新疆范围内对所有企业已开具发票的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抓取”,并根据中线发回的买方需求制作“克隆发票”;中线负责用流动伪基站,通过短信群发器在喀什市、阿拉尔地区、图木舒克市以及阿克苏等地区,群发代开各类发票信息,联系寻找假发票购买方;下线只负责从中线手中拿取发票和送票收钱,“制票费”为发票金额1%~5%,送票一般采用快递方式进行,但为了确保钱款收取,有时候下线会直接为买方送货上门。

由于该团伙预先通过“查码软件”“抓取”了新疆范围内企业已开具发票的代码、开票方、金额等相关信息,因此其制作出的“克隆发票”除受票企业信息与真实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一致外,其他信息完全一致,这导致相关纳税人甚至新疆不同地市税务机关利用发票查询系统均无法辨别其真伪,危害巨大。

在税警双方联手打击下,目前,该案共计抓获制造、出售假发票犯罪嫌疑人14人。现已取保候审7人、监视居住4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人,向公安机关经侦支队移交1人。案件共涉及新疆图木舒克市、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及阿拉尔市多家建筑企业,涉案假发票金额逾3亿元。图木舒克市国税局已于2016年5月初,要求辖区内涉案企业于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前,依法在其原材料购买地重新取得发票补缴税款,目前已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1000多万元。

税案评析:普通发票加密技术亟待升级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制售假发票犯罪案件。制售假发票犯罪嫌疑人对税务机关发票领取流程、发票样式特点、发票开具和使用方式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其制售假发票呈现出组织化、智能化、专业化特征。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结成团伙,内部分工严密,有专人使用“查码软件”抓取新疆范围内企业开具的发票编码、代码等信息,负责制作高仿假发票,并通过伪基站发短信方式招徕买主。假票制作、虚开、销售等各环节均有专人负责,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社会危害巨大。

本案从发现线索到最终查结,推进速度非常快,这得益于税警双方高效协作。发现线索后,税务机关敏锐地意识到案情重大,迅速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小组,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税警双方各司其职,携手查案,未等犯罪嫌疑人觉察,已摸清了其团伙作案情况。高可控度调查,精准出击,使犯罪嫌疑人很快落网,案件得以成功查办。

本案的发生启示税务机关,在普通发票的管理上仍有不足需要完善。其一,应进一步完善发票查询系统功能。目前,我国一些地区的纳税人尚无法通过发票查询系统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方、受票人等完整信息,这使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税务机关应以金三系统推广为契机,逐步使各地区税务机关发票信息实现共享,充实发票查询系统数据库,使纳税人可查发票的范围更广,查询到的发票信息更完整。

其二,增强普通发票防伪能力。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的是数字防伪技术,仅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识别号、金额等7个部分信息进行加密,而开票方、受票方、货物名称等其他票面信息并未纳入加密范围。如果违法分子破译数字加密信息,并以此仿制发票,则会使纳税人在发票查询时难辨真伪。因此,税务机关应将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数字+汉字”防伪技术应用于普通发票,将票面的全部信息纳入加密范围,使不法分子不再有篡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等汉字信息制售假票的机会。

点评人:朱全盛,新疆图木舒克市国税局局长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李文 王昊奕 王海兵。明税整理转载。

税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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