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税警银三方合作破获136.9亿元虚开大案!

江苏省泰州市国税局与公安和银行部门联动,历时8个月,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件涉及22个省市、293个单位、35家银行和3700多个资金账户,价税合计136.9亿元。

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国税局与公安和银行部门联动,历时8个月,成功侦破一宗由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挂牌督办的系列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该案3个犯罪团伙利用其控制的19家公司直接或居中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余份,价税合计136.9亿余元,税款19.8亿余元。截至目前,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团伙成员21人,其中吕某、孔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引起关注:25天内5家企业交易17亿元

2015年11月14日,人民银行泰州中心支行工作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发现,泰州市下辖的靖江市有5家公司在当地3家银行开设的账户交易极其异常。

“短短25天时间,5家公司在一家银行账户交易的金额就达17.12亿元,显然不正常。”泰州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反洗钱科科长邵小春说,更为奇怪的是,这几家公司的资金流互有交叉。随即,该行向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告了这一情况。

泰州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启动税警银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泰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调查发现,在靖江市共有7家这样的公司。

“7家公司的资金流均有交叉,并且频繁交易的种种迹象分析,很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泰州市国税稽查局副局长韩昀介绍说。经过分析,检查人员初步判断,7家公司应该为同一犯罪团伙控制。

三方联动:摸清嫌疑账户发票流和资金流

2015年11月24日,泰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联合泰州市国税局成立专案组。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在银行的配合下,专案组对嫌疑账户的发票流和资金流展开了全面调查。

对发票流的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10月30日,靖江7家公司的发票流进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3亿余元。其中,进项发票946份,价税合计16.5亿余元,来自7家公司,分布于河北、上海和江西等地,货物品名为黄金、铜等。销项发票9706份,价税合计16.6亿余元,流向27家公司,分布于河北、北京、山东、河南、上海和广东等地,品名为废铜、煤炭等。

对资金流的调查则显示,靖江7家公司在3家银行拥有17个对公账户,资金进出总量达74亿余元。

专案组还发现,7家公司账户的上游资金账户与下游资金账户有较高的匹配度。经过调取相关发票数据和对账户交易调查,专案组判断,这些账户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使用,并且,这些账户系借用他人身份开户,是专门用于掩饰虚开、制造进销项虚假资金流的犯罪账户。

各个击破:专案组8个月辗转22个省市

经摸排调查,河北廊坊大城籍犯罪嫌疑人吕某和孔某等人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警方查明,靖江7家公司均由吕某和孔某等人设立并实际控制。

为查清整个犯罪团伙的脉络,他们提请公安部经侦局从中国人民银行调取了相关企业和个人账户上的资金交易信息。

随后,专案组成员辗转湖南、河北、天津和上海等地,展开了一系列侦查。

“这一团伙成员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一个公司运行一个月到两个月时间便‘关门大吉’,改头换面后再冒用新的身份信息重新注册公司。团伙成员不仅非常狡猾,而且十分警觉,给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涉税大队队长朱毅峰介绍说,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直接指导下,侦查人员用了近4个月时间,相继查清了案件基本情况。

今年3月18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由泰州市公安局提请发起的涉及全国22个省市的集群战役打响。吕某和孔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在收网行动中悉数落网。泰州市公安局出动警力100余人赴河北、天津等地实施抓捕,抓捕行动规模之大创造了泰州市组建20年以来之最。

真相大白:3个犯罪团伙虚开136亿元 

警方查明,吕某、孔某等人均有自己的犯罪团伙。他们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多家空壳开票公司,如吕某在靖江成立了7家公司,在河北廊坊大城成立了6家公司。吕某等人通过犯罪嫌疑人王某等数十个中间人,以2.4%~6.5%的手续费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抵扣税款,再以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名义,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收取3.8%~6.5%不等的手续费,为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和江西等地的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办案负责人介绍,3个犯罪团伙策划实施了一系列虚开增值税专有发票案件,且虚开“业务”互有交叉,协同性较高。从2013年8月至案发,3个犯罪团伙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余份,价税合计达136亿元之多,涉及293个单位、35家银行以及3700多个资金账户。

要案点评:三方合作加大办案力度

泰州一案涉案范围广、人员多、虚开金额大,非常具有代表性。体现了近年来发票犯罪案件呈现出的专业分工、团伙作案和跨地区指挥等新特征。

专案组用短短8个月时间捣毁了3个犯罪团伙,不仅收缴了作案工具、冻结了3亿元资金,而且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固定了整个虚开犯罪链条的所有证据,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就办案的时间效率和挽回税收损失成果而言,可谓成功。

该案的成功侦破离不开税警银三方通力合作。虚开案件一般具有虚假身份注册、异地控制、变换货物品名、中间人代理、虚开买卖双方非直接接触和虚假资金流等特点。一旦案发,犯罪嫌疑人立刻销声匿迹,要想查清空壳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很难。泰州一案中,公安部门投入了很多警力,经侦、技侦、网侦、特勤和治安等多警种紧密配合,迅速摸清了犯罪团伙网络及成员真实身份、行迹规律等。收网之时,泰州出动100多名警力开展抓捕行动,主要案犯悉数落网,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资金回流证据指证虚开犯罪最为关键的证据,犯罪分子故意编造虚假资金流以掩盖虚开真相,利用控制的企业账户或个人信用卡资金相互交叉、频繁进出,使资金流向变得扑朔迷离,难以辨识资金的真实去向。此案得到了银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专案组从各家银行调取了数千条资金交易信息,通过细心分析和梳理,最终查实了资金回流证据,为成功破获此案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点评人:万秋生,泰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王骏 许耀明 徐云翔。明税整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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