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套骗海关完税凭证案两月查结

短短两个月时间,新疆伊犁国税局稽查局查结一起近5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揭穿伊宁市某公司冒用佛山某进出口企业身份的事实。

来自“李逵”的感谢电话 

“我们这些‘李逵’被‘李鬼’害得快倒闭了,是你们救了我们,太谢谢了!”电话那一端,广东佛山某进出口企业负责人张先生,向新疆伊犁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激动地表达谢意。

原来,因海关完税凭证,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被他人冒用,致使张先生的企业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税负在短期内激增,企业资金运转困难。就在这时,伊犁国税局稽查局利用短短两个月时间,查结一起近5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揭穿了伊宁市博显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博显公司)这个冒用佛山市某进出口企业身份的“李鬼”,帮助一批进出口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

近日,记者从伊犁国税局了解了博显公司套用异地进口企业海关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虚构进口业务,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而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的犯罪始末。

成立3个月销售额逾亿元   

疑点初现于2015年9月,伊犁国税局稽查局分析博显公司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发现,其比对相符率仅为44%,当月比对重号票的比例高达56%,且跨月比对重号票不断出现。

数据显示,博显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在成立不足3个月的时间内,该公司销售额猛增,已申报销售收入15577.98万元。

税务人员进一步核实发现,博显公司海关专用缴款书的报关地和货物销售地为广州、深圳等东南沿海地区。注册地和经营地,一个位于西北,一个远在东南,相隔上万里,货物的购进和销售“两头在外”。职业敏感告诉税务人员,博显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伊犁国税局稽查局立即抽调业务骨干展开核查。

想注销?先提供财务资料清算  

赶到博显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址时,税务人员发现,该公司已是门锁紧闭,人去楼空。税务人员尝试拨打该公司在税务登记时留存的财务人员电话。电话虽然接通了,但对方支支吾吾,不肯露面,拒绝提供账务资料。

检查该如何继续?税务人员经过讨论分析,决定“引蛇出洞”。他们抓住该公司迫切想注销的投机心理,再次与企业财务人员接洽。电话中,税务人员轻描淡写,只是强调注销需要清算,终于使企业财务人员放松警惕,提供了一些财务资料应付税务机关清算。税务人员顺藤摸瓜,掌握了博显公司的财务资料,证实其实际负责人为大黄、小黄。两人实际控制博显、鸿江海等6户企业。

三路检查人员均取得重大突破   

检查人员连夜比对整理上述6户企业资料,发现其进项抵扣凭证主要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中自行采录提交的海关专用缴款书1769份,比对相符并抵扣的共908份,抵扣进项税额6897.36万元。6户企业自成立以来,共申报增值税收入41591.51万元,缴纳增值税97.29万元,增值税税负仅为0.23%。

伊犁国税局稽查局立即与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伊犁支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兵分三路,检查组对6户企业发票流、货物流、资金流同时开展内查外调工作。一路到广东、深圳等海关部门辨别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真伪,确认企业是否存在真实的货物购进行为。一路核查购货企业资金往来信息、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和货物运输、入库、生产、销售账面记录,确认货物销售真实性。一路负责检查账簿、凭证和货款支付等基础资料。

经过数天的不懈努力,三路人马均取得重大突破。通过对5个省80余个口岸外调核实 ,检查人员查实,博显公司等6户企业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套号票,实际票面中的缴款单位无博显公司等6户企业信息。6户企业报关进口的货物与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不符,购销货物不一致。

通过对3000余条银行记录资金往来情况调查,检查人员发现,6户企业资金链闭合,有时单日一个企业“空转”竟然高达447笔,单日交易金额1.69亿元。部分企业甚至无资金流动,购进及销售货物全挂往来账,仅用销售货物时的应收账款冲抵购进货物的应付账款。

通过对账务资料核查,检查人员发现,企业账簿上列支的50余万元仓储费、运输费发票均是假发票,剩余仓储费及运费无任何原始凭证及附件,企业并未实际发生仓储、运输业务。通过大量走访证实,6户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为虚假登记,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套取他人身份信息登记注册。对财务人员询问证实,账务资料中企业员工均为虚假人员。

检查人员还发现,实际控制人大黄、小黄从一开始就避免在账务中出现自己的真实信息,也从未向他人透漏自己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等信息,凡是涉及真实身份信息的各类费用都未在账簿中反映,如工资、机票和电话费等。两人每次与财务人员联系均使用不同的电话号码,联系后就关机。

“从他们的行为来看,大黄、小黄十分警惕,有明显的防范检查、反侦查意识,并表现出团伙预谋、专业作案的特征。”检查人员告诉记者。

向14个省市发出57份虚开证明  

翔实的证据最终证实,博显公司等6户企业在没有实物交易的情况下,虚构业务,通过对正规海关专用缴款书“套票”操作,利用稽核比对滞后于认证抵扣的漏洞,套录内地进口企业海关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信息,短期内大肆向外省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博显公司等6户企业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经营者佛山市某进出口企业等一批进出口企业的税款抵扣,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伊犁国税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案情已然明朗,但此时6户企业的实际负责人大黄、小黄早已销声匿迹。近日,伊犁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并于第一时间向深圳、天津等 14个省市发出57份增值税发票虚开证明,共涉及53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892.71万元 ,税额6951.76万元。受票企业所在地区税务机关通过开展协查,挽回税收损失6951.76万元。同时,公安机关对大黄、小黄等3人实施网上追逃。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作者:李文 王昊奕 赵成胜。明税整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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