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争议与解决】张贴税收”红黑榜”让偷逃骗税者无处遁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又披露了深圳的两起假发票大案,缴获假发票730万份,再次给偷逃骗税行为以沉重一击。

这是税务系统全面开展诚信建设的一个缩影。10月1日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将全面推行税收失信惩戒机制,偷逃骗税行为将被“晒”在阳光下。

根据这一机制,每季度终了30日内,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在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税务公告栏等途径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如果上了“黑名单”,需要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才能从公布栏撤出。

“黑名单”不仅公开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而且将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一并公布。

有“黑名单”,也有“光荣榜”。每年4月,税务机关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信用由高到低分为A、B、C、D级,纳税人对其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评。

“诚信是企业的生命,财务造假就如同产品造假一样危机企业生存。”由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约150家中小微企业组成的“海淀区新的社会阶层企业家联谊会”会长朱春城说,企业发展应通过科技创新降低成本,而偷漏税是在透支信用,迟早要走到尽头。

在诚信社会,企业信用已经不再是“无形资产”,而是可以兑换的“真金白银”,而失信企业的经济成本将越来越高。

近期海新联得到工商银行20亿元的无抵押集合授信,开创了中小微企业抱团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的先例,率先享受到了中央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的甜头。

“这得益于平时企业良好的信用和我们建立的内部‘监督谴责机制’。”朱春城说,信用好的企业可以不用抵押就申请贷款,而诚信记录不良的企业则寸步难行。通过信用集体内部的“监督谴责机制”,一旦企业出现违约行为,“生意圈”内的供货商和客户将直接受到影响。

让诚信成为经济社会的“硬通货”,还需完善监督机制。“让诚信纳税人上‘光荣榜’,让税收违法者进‘黑名单’”,税务总局推出的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纳税信用进行评级,还诚信纳税人一个公平的纳税环境。

偷逃骗税企业不仅抹黑了自己的“诚信名片”,还连累了产业链的上下游,截留改革红利。

作为税制改革“重头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运行两年多来,超过96%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总规模已达2679亿元。

“由于道道抵扣的特点,产业链上任何一个企业利用虚假发票扰乱纳税秩序,都将影响下游一连串企业享受改革红利。”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

“虽然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近年来经营环境比以前好很多。”北京伟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福刚坦言,这是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直接红利。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建立全面、完整、科学的指标评定纳税信用等级,是激励守信企业的重要措施,及时公开税收违法信息惩处失信,同样可以更好地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制公平的税收经济秩序。

本文来源于新华网,作者:侯雪静 何雨欣。明税律师整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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