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乌鲁木齐市17家企业违法用票遭罚

乌鲁木齐市17家建筑安装企业非法使用发票遭到税务稽查部门重罚。

7月17日,记者从乌市地税稽查局获悉,今年1月至-6月,乌市地税稽查局对26户建筑安装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26户企业中存在涉税违法问题20户,涉及发票违法的17户,查补税款收入1210万元,户均查补收入6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均处于5万元以上不等的罚款,对涉及虚开发票行为造成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一律处予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合计500万元。

乌市地税稽查局办案人员通过对26户企业发票的重点抽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开具内容主要集中在“材料费、劳务费”方面,有问题发票数量309份,票面金额2909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188万元。

据悉,在检查中发现建筑安装行业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不了解,企业所得税延期申报问题突出,在检查中仅此一项补缴企业所得税就达400余万元。

本文来源于网络,作者:刘心成。明税律师整理、转载,如有疑问请联系newsletters@minterpku.com或者致电0105900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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