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内外七大税务焦点问题(二)

焦点二:房产税能否终结房价神话

房产税被业界视为房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把剑一旦落下,会否刺到投机炒房的痛处?会否增加房屋入住的成本,我们都不得而知。对于房产税本身而言,一定不能片面的将它功利化,而它的作用也不仅仅是抑制房价。

贾康:房产税扩围可能性增大

“房产税的试点范围,按官方信息是比较明确的,即‘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但2013年是去年官方信息发布、且没有动作(扩大试点范围)的第二年,这意味着,今年有动作的可能性大大提升了。”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表示,通过征收房产税影响房地产市场只是房产税作用的一部分。另外,房产税还承担着矫正基层财政困难,进行再分配,优化分配收入格局,及控制收入差距扩大等作用。

朱征夫:征收房产税无法可依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第六款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目前社会关注的房产税实际上没有宪法依据,“即使是试点也要经过法律。”

蔡继明:政策或抑制二手房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对房产增值部分征税是遏制投机行为的办法,可能会导致很多房子由售转租,反倒增加租赁市场的规模。“但如果住房需求弹性小,那这部分税收的负担就会转移到买房人身上。如果住房需求弹性大,因为税收而涨价的房子会卖不出去。”蔡继明说,但现在我国住房市场中投资性住房、投机性住房各自有多少,空置的住房有多少,官方并没有公开数据,所以我国的住房需求弹性到底有多大,始终无法搞清。对投机性购房要遏制,但对投资性购房并不能简单遏制,如果没有投资性购房,租赁市场就不会存在。

本文来源于网络,原文作者:李天真。未名明德整理、转载,如有疑问请联系newsletters@minterpku.com或者致电01059009170。

税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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