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证券印花税或合并取消

印花税改革目前已纳入相关部委调研范围。据悉,未来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的印花税项目或将取消,并与其他相关税费进行合并形成综合的产权转让、合同交易征收费用。

据了解,目前印花税的征管文件《印花税暂行条例》在1988年出台,距今已有二十余年。《条例》规定各类购销借款等其他合同或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实行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

业界和专家此前普遍建议,将印花税税目由原来的13个减少到4个,包括合同性质的凭证和单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四类,同时税率也按上述4个税目设置。

未来可能的一种改革途径是,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印花税税目,与产权转让、合同交易等相关的费用进行合并改革,形成综合征收费用。

本源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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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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