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营改增减税851亿累计减税2679亿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郭晓林昨日(24日)表示,今年上半年因实施营改增减税851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85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466亿元,营改增试点以来的减税总规模已达2679亿元。

 

郭晓林表示,今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6月1日,电信业成功实现税制转换,目前营改增试点范围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截至6月底,全国试点纳税人户数由年初的273万户增加到342万户,增加了69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64万户,占19%;小规模纳税人278万户,占81%。

 

从今年上半年新试点行业看,铁路运输业纳税人1356户,上半年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218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7亿元;邮政业纳税人4136户,上半年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2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0.1亿元;电信业纳税人17051户,7月份是首个申报纳税期,实现改征增值税30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2亿元。

 

郭晓林表示,营改增试点效应明显,税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首先是有效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2012年开始试点以来至今年6月,已纳入试点的342万户纳税人中,超过96%的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其次,营改增为行业分工不断细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税收环境,促进了试点行业发展。营改增试点行业中,上半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同比增长35.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20.1%,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税收增长17.4%,均明显高于同期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和其他大多数行业税收增幅。

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作者:包兴安。明税律师整理转载。

税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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