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资质维持的重要性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指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研发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研发管理主要体现在研发项目、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研发成果、研发管理制度等方面。

一、    研发项目管理是研发管理的核心内容

企业的研究开发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在规范的研发管理制度下,有利于企业进行持续的研究项目的开发、成果的转化。

1、 研发项目的持续性和创新性

在目前的高新管理条件下,为了体现企业研发活动的持续性,企业应尽可能保持每年不低于四项新开展的研发项目。

另外,根据《办法》与《指引》的要求,研究开发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企业可通过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知名研发机构研发等方式,确保研发活动的先进性。

2、 研发项目的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研发项目的转化涉及到相关证明资料,因此企业需要在确定研发项目的同时准备好项目研发的立项报告、相应的合同等。如属于购买外部技术成果在本企业应用的,应该准备好相应的购买或转让协议

二、    独立的研发费用核算管理体系是研发管理的必然趋势

1、研发费用管理或成高新认定、复审最大障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应当按照各个研发项目单独归集,并设定了人员人工、直接投入等八个研发费用类别。但在实务中,由于高新研发费用与中国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会计科目存在一定的出入,少有企业能够按照《办法》和《指引》的要求单独设置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要求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

大部分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通过临时拼凑、分拆的方式整理出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后,从账上(成本类)硬性分离出符合比例要求的“研发费用”,以满足达到高新企业的要求,待认定成功后完,便不再对公司的研发项目做任何规划,相关研发费用也不做准确归集。等到临近复审,由于没有足量的项目做支撑、与之相关研发费用的比例不符合高新要求,不少企业会选择再次“突击创造”研发项目和与之相关的研发费用,而高新复审的审核标准已远高于高新认定,这一变化导致企业高新复审面临极大的风险。

2、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

建议企业在现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遵从《办法》以及《指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模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单独归集,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研发费用直接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这样,可以体现公司在研发费用管理的规范性。

从近年各地高新管理的要求来看,部分地区高新监管机构在企业高新申报或后续的高新抽查中,明确要求企业在归集研发费用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目归集,没有单独列入管理费用的,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之前,建立辅助账作为支撑,辅助账和专项审计报告必须相一致。由此可知,建立辅助账,将成为科委对专项审计要求的一个趋势。

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公司需要根据年度开始立项情况和研发费用涉及的八个科目进行记账,这要求企业在年初时就必须要确定研发项目,这样可保证在次年顺利的提取相关的研发费用。

三、    研发人员的合理统计是研发管理的必要方面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工作指引》)的规定,申报高新技术的企业必须满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实务中,由于指标的规定较为模糊,各监管部门的审查口径不统一,致使企业在申报时没有明确的参考依据。

1、企业科技人员的统计标准

根据《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2、企业研究开发人员的统计标准

根据《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用人关系以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为准。但在统计职工总数和研发人员时,两者却有不同的标准。

首先,研发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指引》要求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则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其次,研发人员有工作时间的限制。《工作指引》要求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因为研发人员数量是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的直接证明,所以政策对研发人员的规定较为严格。

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资料是企业研发管理满足高新资质维持的外在体现方式

企业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企业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制度文件。

建议企业在准备相关证明资料时,重点关注资料的证明力和时效性,如在提供设备清单时,附上购置发票;提供研发管理制度时,附上制度的执行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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