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知己知彼防范税收风险

“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投资,投什么、如何投以及出现风险怎么办,是企业需要事先筹划的三大课题。”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税收问题研讨会上专家表示,三大课题都涉及税收,企业需要提前筹划,提早规避和防范税收风险。

一、海外投资经常遇到的几类税收风险

与在国内投资相比,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面临的税收风险更大。“这是因为,海外投资企业不仅受投资国税收法律的管辖,也受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管辖;海外投资企业不仅要按照投资国的法律纳税,还要按照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双边税收协定办理相关纳税事宜。”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人士说,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不仅要熟悉、掌握我国的税法,还要掌握投资国的税法,此外还得了解相关的税收协定,哪一方面不了解、处理不到位,都会引发税收风险。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走出去”的企业因为不了解投资国的税收法律环境,特别是转让定价和税收抵免的相关规定,不清楚我国与投资国之间谈签税收协定的情况,不掌握与投资国税务当局进行沟通的技巧,不知道运用两国之间的相互协商机制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不仅支付了高昂的税收成本,也会引发致命的税收风险,面临“走得出去”却“走不下去”的尴尬局面。

那么,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会遇到哪些税收风险?有关专家归纳出以下几类:

1、  税收居民身份认定上的风险。

通常而言,税收上将企业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全球所得在注册国纳税;非居民企业仅负有有限纳税义务。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境外投资企业是构成我国的居民企业,还是投资所在国的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的不同,会导致纳税的不同。由于不同国家对居民企业的认定标准会有所差异,既给企业选择纳税身份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同时也会带来很大的税收风险,搞不好就会面临重复征税的风险。

2、  税收优惠适用上的风险。

很多企业选择海外投资地时,往往是冲着当地的税收优惠去的,可直到产生投资收益要拿回国内时,才发现在当地享受的税收优惠在国内不被承认,需要按中国的税法计算纳税。

这实际上涉及税收饶让抵免的问题。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尚未单方面规定税收饶让抵免,但我国与一些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有税收饶让抵免条款。居民企业从与我国订立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对方国家取得所得,并按该国税收法律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所得已享受的免税或减税数额按照税收协定(或安排)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经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可在其申报境外所得税额时视为已缴税额。因此,企业在境外享受的税收优惠在境内能否抵扣,取决于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是否有税收饶让的安排。如果没有税收饶让的安排,企业就无法实际享受到优惠。

3、  海外所得税收无法抵免的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对境外投资采用限额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5年之内向后结转,抵免方式为分国不分项。海外所得税收抵免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计算非常复杂,企业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无法抵免的后果。

二、 “税收先行”才能防范税收风险

面对如此多而复杂的税收风险,到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应该如何防范和化解呢?

企业需要树立“税收先行”的理念,重视税收风险管理,充分利用税务机关、涉税中介机构等外部资源,在投资前算好税收账,做好筹划。

海外投资企业要防范税收风险,最有效的方法是在投资前对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作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特别是要重点关注我国与投资国是否有税收协定,是否有税收饶让的条款,比较各种投资方案的利弊、风险,制订可行的投资方案,合理安排投资架构。

2012年,中国境外投资企业面临外部需求不稳,综合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加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的诸多变数和挑战。在税收层面,面对复杂生疏的国际税收环境,防范税收风险将更难、更重要。参加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税收问题研讨会的专家建议,企业要学会利用外部资源,充分了解投资东道国的税收政策、中国与投资东道国的税收协定等,唯有这样,才能化解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邹国金,未名明德整理、转载,如有疑问请联系newsletters@minterpku.com或者致电01059009170

非居民税务与国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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